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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中学工会慰问教职工工作制度 | |||
作者:校工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558 更新时间:201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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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温暖工程的具体实施、构建和谐校园,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进一步规范慰问教职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慰问对象及范围: 1、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 2、因病或因故住院的教职工; 3、直系亲属因故去逝的教职工; 4、遇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5、教授、离休和正处以上退休的教职工 二、慰问时间: 1、对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每年慰问一次(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2、对因病住院、直系亲属去逝的职工和职工去逝的遗属及时走访慰问。 3、对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实施及时救助,并拿出救助方案,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由学校审定,同时做到日常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性困难补助与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4、做好“三节费”的慰问发放工作 三、建立慰问教职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 1、职工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及时告知校工会。 2、因工作需要,学校抽调工作的职工或节假日加班的教职工,由各处室负责人直接告知校工会。 3、职工遇有特殊困难,由职工本人向校工会提出困难申请。 4、建立慰问职工登记制度。校工会接到信息后要立即进行登记,不得遗漏,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5、有上述应慰问的职工应及时告知校工会,保证信息传送畅通无阻。 四、慰问的原则: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学校对职工的关怀,应由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代表组织看望。 2、节日期间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慰问金、慰问品采购、发放工作,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分两个层次进行,即学校层面上慰问活动,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带领下,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学校困难教职工、劳模、教授、离休老同志及退休正处以上老同志进行慰问;校工会对困难职工、教学骨干进行走访慰问。 五、慰问品及补助经费标准: 1、对于特殊情况给教职工家庭生活造成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如:癌症、绝症等。由职工本人申请,逐级上报,经校工会研究报学校审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2、对于比较困难的教职工,结合慰问,每年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元。 3、教职工去世给予丧葬费补贴(按政策办);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400元福利补贴。 4、对于平时患病住院的教职工的慰问,慰问品不得超400元(不得重复多次看望)。 5、对离休、退休的教师的慰问标准为400元(每年一次)。 6、对教职工结婚、生小孩、进房、子女考入高校,工会要表示祝贺,标准为400元。 以上所需经费由学校财务拨款后,从校工会福利支出。
横峰中学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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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xgs106 责任编辑:xgs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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