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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中学电教器材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 |||
作者:xgs10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887 更新时间:20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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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有序地管理好学校现有电教器材,更好地发挥电教器材的作用,达到节约、高效、优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按学校分工职能,学校所有音像资料,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登记归类保管借用。 2. 电教设备及各办公室、处室、教研室的电脑、打印机、各种照相机、摄相机等器材均由电教中心具体管理,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进行具体调配使用,维修。 3.学校微机教室、个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均由电教中心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临时使用须先报电教中心协调。 4.调配到各处室、教研组的电脑、打印机、VCD、影碟机、电视机、照相机等设备,由专人在电教中心各管理人员处签字后领出,并负责保管。 5.电教器材的维修由电教中心负责组织进行,配置到各处室、教研组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除电教中心外,任何人无权私自拆卸、开机,更不能私自更换零部件。凡发现未经电教中心同意开启封条的设备,电教中心一概不再负责维修,并追究其责任。 6.电教器材出现故障,其报修办法为:先向电教中心提出维修告知书,电教中心派鉴定员对故障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处理意见;小故障送校检修室检修;大故障由电教中心请人修或送外修理。 7.因教学和工作需要,需借用贵重电教仪器的,必须到电教中心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所借仪器必须根据借条开出的时间按时归还。 8.配置到各处室的小型贵重仪器(如:各种相机、摄像器材、笔记本电脑、优盘等),除主管校长特别同意外,均应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交还电教中心统一保管;若需要再用,于下一学期开学后办手续继续借出。 9.原则上,因教学需要临时借用的贵重电教器材,借期不得超过三天;临时借用的安装软件光碟和软盘不得超过一周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10.各处室、教研组因教学需要,临时购置音像影碟资料、金额不多的电教器材,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待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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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learnew 责任编辑:swl5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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