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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新增符合国家专项条件考生报考国家专项志愿的紧急通知
作者:learnew  文章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数10368  更新时间:2015/6/30 15:31:28  文章录入:learnew  责任编辑:learnew

关于做好部分新增符合国家专项条件考生

报考国家专项志愿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部分新增符合国家专项条件考生报考国家专项志愿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此次部分新增符合国家专项报考条件考生为异地复读的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学籍、户籍等要求的往届生考生。请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知到所辖每个县(区),县(区)务必通知到辖区内每所中学或补习学校,每所学校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考生。

二、严格审核

国家专项考生须具有江西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24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请各地严格按照《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10号)的要求进行审核。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汲取“替考事件”教训,不得将不符合条件考生上报,也不得遗漏符合条件的考生。否则,将严肃追责。

三、按时完成

1.上报名单时间:请各地汇总新增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于7217时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纸质版须加盖设区市招办公章,另附电子版),联系人:杨宏杨,电话:0791-86765589。在此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新增名单事宜。

2.填报志愿时间:请务必提醒新增考生按我院已发布的志愿填报时间(628-7月2)正常填报除国家专项批次之外的其他志愿,并于7月3上午8-12时在网上(同原网址)增报国家专项批次志愿。

 

特此通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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