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横峰中学班级财产寝室财产管理办法
作者:hfzxzwc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476  更新时间:2015/4/1 14:51:49  文章录入:hfzxzwc  责任编辑:hfzxzwc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培养爱护公物、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主任是班级财产寝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寝室财产。

二、教室、寝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纳入班级考核管理。学期初登记确认教室、寝室相关财产,总务处造册登记,统一存档,交班级、寝室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各班班主任挑选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财产管理工作教室内的公物,寝室内的公物由寝室长负责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

三、全体教师职工必须爱护公物,率先垂范,并且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四、班级财产、寝室财产如有损坏,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寝室长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 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期。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 (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考评办法:

1、实行每天一小查,详细记录备案,每周一通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纳入年级组考核评比。

2、节约用电用水不力者,每次扣13分。天气晴好,开灯上课的班级扣3分;不关门窗开空调的扣3分;人离开不关水电的扣3分。相应科任教师扣考评分1分。

3、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扣除相应考评分,价格100元以内记2分;价格每超100元,扣分以2分递加为记。

4、故意破坏公物,毁损学校设施,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考评翻一番记扣,相应人员按严重违纪处理。

十、奖励办法:

1、在每周检查小结的基础上,于月末对年级组进行总结评比,期末进行年级组总评比。

2、期末总评比中,获第一名的年级组嘉奖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十一、为节能减排,鼓励先进,对班级用电节能前5名奖200/班,610100/班;对寝室用电节能前10名奖励100/室。班级、寝室用电以相应平均值为基数,以基数的20%为界,①用电超出值不大于基数的20%不另收费,②用电超出20%的,超出部分按价收费(电价以学校交供电公司价为准),③超出50%的,除补交电费外,相应班级、班主任、学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