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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科所“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 |
作者:learnew 文章来源:科研所 点击数12457 更新时间:2011/5/9 9:58:51 文章录入:learnew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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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关于申报子课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水平的提高,为了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培养出适应新时期要求的高素质人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名校长”之成长因素与发展策略研究》总课题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展课题实验学校。 一、课题简介 《全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名校长”之成长因素与发展策略研究》课题已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立项,并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金芳博士主持,现已申报教育部“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二、申报对象 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全国基础教育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必须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四、申报材料 《全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名校长”之成长因素与发展策略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须单位盖章及课题负责人签名。 五、申报程序 (一)结合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的实际情况,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经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签章后一式三份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或发电子邮件至总课题组秘书处。 (二)课题一经立项后,将由总课题组致函科研实验校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进行课题备案和确认。 六、课题管理 课题实验单位获颁“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名校长”之成长因素与发展策略研究》课题实验基地”牌匾及立项证书。 总课题组对课题进行检查,结合“名师、名校、名校长示范工程”的实施,每年组织论文评奖、课题研讨会等活动,课题研究成果在会议上进行交流。课题结题验收合格,颁发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突出的,给予表彰。 七、经费管理 1.入选科研实验校的研究课题为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学校必须有专项资金用作科研经费,所筹研究资金及专项科研经费由科研实验校课题组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专款专用)。 2.入选科研实验校一经受理立项,需向总课题组缴纳课题综合服务经费(包括授牌,教师、校长培训,咨询、指导等),也可根据本校情况自愿赞助部分公积金以资助总课题组科研经费不足。 八、联系方式 总课题组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0号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411 邮 编:100871 联系人:郭 勇 诺(课题组秘书) 电 话:010-57272827 传真:010-62629406 手 机:15652180817 E-mail:zyjkszktz@163.com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全国基础教育“名 师、名校、名校长”之成长因素与发展策略研究》 总 课 题 组 秘 书 处 2011年2月28日 附件: 2.《开题报告》 3.《课题实施方案》 4.《课题组成员》 5.《课题选题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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