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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朝财税问题看税收不足的危害 | |||
作者:张雯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489 更新时间:2018/1/23 19:47:42 文章录入:hfzxjyc 责任编辑:hfzxjy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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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理学家朱熹以“正君心”为衡量君主的标准,要求心中天理流行,人欲净尽,君主必须按天理的要求行“王道”。实际是把对君主的所有要求归于道德。中国传统的史学观影响之下我们往往愿意用道德来解释历史,认为德才兼备之人掌权时政府的资金自然充裕,与之相反,腐败总是与无能相伴而生。因此认为行政管理更多的靠的是个人道德与能力而不是一套专业而恰当的制度,忽视情况的变化和管理技术的困难。 从明朝财税问题看税收不足的危害 横峰中学 张雯华 一.明朝财税制度及收入 税收定额制度是由洪武皇帝制定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一种确定国家一年的税收额度后进行全国分摊的制度,它使用在田赋及其他劳役和物品征派,并在明朝一直僵化的推行着,这种现象在此前的唐宋各朝是不存在的。 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皇帝1377年命到地方巡视178个税课司局的官员固定了他们的税收额度,并在此后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定额税收成为了不成文的法律确定下来,虽有小的调整,但定额税收都没有被摒弃。此后明朝农业土地的税粮就一直保持在洪武帝确定的3000万石左右,完全不考虑可耕土地和劳动力的增加。地方官员很少上报新垦土地,原则上只以之作为税额的内部调整而不作为增加税收的依据。从而使税收与耕地面积脱离。 那么明朝田赋到底高不高?据数据估计整个的税收水平仅为农业产量的百分之十,对一个依靠土地收入为主的大帝国来说是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的。这还不包括大量的未清丈的土地。 钞关、商税和盐课银在明朝中央的财税收入中,农业方面的税收占了大概百分之七十五,除此之外的则主要有对工商业征收的钞关和商税,以及盐课银。 1570-1590年左右太仓库杂色税入估计(单位:两)
1578年盐课银收入
明朝的财税收入高不高呢?我们来做个对比。总计以上明朝中央的财税收入,每年为田赋3000万石,380万杂色税,130万盐课税。与五百年前的宋代做个对比。宋代有记载显示宋朝11世纪中期国家每年的预算达到了12600万贯志15000万贯(贯:宋财政计量单位,明朝一贯铜钱与一石粮食相抵),王志瑞的《经济史》中提到宋1159年仅市舶司海关收入一项就达200万贯。 二.财政的困境 明朝的官僚机构并不庞大,共有官20400和吏51000(除去供使于军中的大概剩百分之三十),分布在全国1138个县,意味着最大的县不超过30个有薪俸的职位。官员俸禄方面明朝的官员也只维持很低的薪俸收入,从1578年则例中可知一个知府作为一个超过一百万人口的行政长官俸禄只有62两,知县只有27.5两,还不够养活一个小家庭。也远低于洪武帝定的35两的标准。官员生活拮据。 地方存留开支 那么地方能不能支撑这些指出呢?以吴县存留开支比例为例 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是捉襟见肘,毫无结余的。《皇明经世文编》载:1582年前后,翰林院学士赵用贤上疏皇帝,说倭难至今已几十年,而苏州府还要运送米55000石,银18000两给三个卫所,存留各州县不过10040石,六个州县“官吏、师生之给,皆取于此矣”,“以故一遇凶歉,府县束手无策”。 财政上的困难又引发严重的危害 首先就是官员贪污现象严重。当然官员贪污非明朝独有,根源也非财政问题。但预算不足带来了很多严重的后果,首先就是官员猖獗的腐败行为。官员们为了弥补其有名无实的俸禄开始以各种方法谋取钱财。 15世纪就出现了许多高级官员卷入腐败的例子,如督察院左都御史刘观、吏部尚书尹旻、礼部尚书周洪漠等。 即使是吏部尚书倪岳这种受人尊敬,素称正直的官员也被怀疑有违章办事(《宪宗实录》)清官海瑞也在离京时接受多名官员馈赠(《海瑞集》) 第二是税制杂乱,派征沉重。拮据的财政状况使得实际做法与理论目标日渐脱离。为了弥补开支不足,不断进行各种名目的临时派征,或以调整耗派为由,或以坐办为名,从而导致民众税收负担不断上升。这种派征缺乏统一的管理,严重导致浪费和腐败滋生。 第三是政府职能低下。唐宋两代的财政管理已趋于专业化,不断使用一些财政手段达到经济目的,但明朝的财政管理水平却严重下降,许多工作包括户部的实际工作都由曹吏等低级办事人员操作。 就以16世纪的土地清丈而言,也不是专门训练的人员完成的,这些从农村召集的人员甚至连土地分类标准都不理解。 政府职能低下又导致许多社会经济问题: 1、经济服务部门严重滞后,如货币铸造和交通运输方面。很少有证据显示明朝政府投资用于道路的保养和建设,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成就不过就是长城、宫殿、皇帝寝陵。甚至在治理黄河水患这样的重大问题上都难有举措。 2、官营手工业的管理不力,如铸币厂和兵工厂。15世纪70年代戚继光在进行军事训练时发现武器制造不精,《练兵实纪》中就多次提到枪、铳弹头与弹管不符,容易引起爆炸。 3、严重妨碍技术进步和制度改进,如白银开采和盐业生产。以盐务为例,由于国家不向官员提供必要的财力来管理这项工作,以至于到了16世纪时仍然沿用14世纪的体制,如编审灶户、征收灶课、开中制度等。制度上的不足导致盐业生产不足,政府把压力转嫁给商人,最终的结果是商人抬高盐价,势必加重的还是人民负担。 结语:洪武皇帝也许是真诚的关心百姓的幸福,确定了一个并不高甚至是很低的赋税标准并要求坚定的实施下去,而这种“洪武型”的模式一直被僵化的实行着。官员中也极端的贯彻儒家“藏富于民”的思想,坚信向民众加征额外税收都会被皇帝挥霍而毫无益处。而这恰恰成为了问题的根源。1537年工部尚书因建言增加田赋而致士,很显然弹劾他的官员并不知道税收不足和税收过重一样有害。当技术性如此重要,对一个王朝的行政管理仅以道德标准衡量是不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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